短期外国专家系指由我校有关学院、部门邀请的来我校讲学或进行合作科研时间不满半年的外国专家、学者。
短期外国专家可为研究生开设短期课程、培训教师和科研人员、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引进先进科研设备等。
聘请短期外国专家的经费原则上由聘请单位自筹,或者使用已获批的省属高校聘请外国短期专家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促进我校重点学科、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边缘及新兴学科或薄弱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重点支持和鼓励聘请高层次短期外专外教来校工作。
聘请单位应本着讲求实效、注重效益的原则统筹计划该项工作。
聘请单位应在外国专家来访前两个星期将填写的《扬州大学接待国(境)外团组(人员)信息通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fao@yzu.edu.cn )。如果邀请人需要使用已获批的省属高校聘请外国短期专家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应在外国专家来访结束后2天内填写《江苏省省属高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成果报告表》 电子版并发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否则不予核报相关费用。
如果所邀请的外国专家在办理签证时需要协助,请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办理外国专家入境签证通常需要其本人提供一下材料:
1、拟邀请外国专家的中外文简历;
2、外国专家护照首页复印件;
3、外国专家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国际合作交流处将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并办理外国专家入境签证通知表。邀请单位或人员负责将此签证通知表寄送给专家本人即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访问签证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