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外教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苏科专发〔2021〕222号),现就我校申报命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聘请外国专家(技术或管理骨干)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人次。被聘用的外国专家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2个月以上或柔性为我校长期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入境工作的,请提供详细的线上实质性合作的佐证材料。

2. 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为外国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3. 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预期成效或显著成绩。

4. 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为导向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对我省基础研究、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具有支撑引领作用。

5. 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管理改革等方面提供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二、申报要求

1. 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外国专家工作室、2020年12月31日前命名授牌且在建设周期内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不予推荐申报。

2. 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

三、申报材料

1. 填报《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领衔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3)领衔外国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4)领衔外国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5)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6)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7)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3. 附件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ExcelWord版)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0月18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对外交流科。逾期不报或申报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珍源

电 话:87990692

Email:zyshi@yzu.edu.cn

办公地址: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822室


附件:1. 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

2. 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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